| -- 云南省未来十年防震减灾目标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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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 南 省 未 来 十 年 防 震 减 灾 目 标 根据国家防震减灾十年目标的要求,动员全省各方力量,在各级政府的领导下,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经过十年的努力,确保全省现有和新建的重要工程、特殊工程、生命线工程等重点基础设施达到抗震设防标准;昆明、玉溪、大理、曲靖、楚雄、东川、保山、思茅、景洪、昭通、个旧等大中城市和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内的人口稠密地区相继达到抗御6级地震的能力,最大限度地减轻地震灾害造成的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保障我省国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顺利进行。
四个环节 八项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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