洱海是大理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的核心,具有调节气候、提供生产生活用水等多种功能,是大理滇西中心城市建设和全州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基础,是大理各族人民的“母亲湖”。为了提高全民保护洱海意识,加大洱海保护治理力度,经州、市党委、政府研究,决定从2009年起,将每年1月定为“洱海保护月”。
为实施好“洱海保护月”活动,大理州委、州政府下发了《关于转发<开展“洱海保护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根据“洱海保护月”活动实施方案具体要求和安排,上关与喜洲交界处至桃源村以北洱海滩地一带为大理州地震局责任范围。大理州地震局高度重视“洱海保护月”工作,2009年1月9日,张启明局长、杨丽凤副局长带领单位10余人到实地察看了责任范围,并研究制定了相应具体实施方案及措施。
大理市喜洲镇于2009年1月10日在喜洲镇金圭寺村举行“洱海保护月”活动启动仪式,负责此片区的州、市23个相关责任单位参加了此次启动仪式,喜洲镇党委书记张勇作了动员讲话,市委常委、宣传部长段直霞宣布仪式开始,参加仪式的所有人员到指定地点开展了保护洱海的具体行动。大理州地震局副局长杨丽凤带领相关工作人员参加了此次启动仪式。

实地察看责任范围

喜洲镇党委书记作动员讲话

启动仪式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