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地震局 关于云南地震安全工程——大震应对与处置能力 强化建设项目准备阶段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 云震计发[2009]119号
局机关各有关处(室):
“云南地震安全工程——大震应对与处置能力强化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地震安全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于2009年3月30日通过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批。现将地震安全工程项目准备阶段的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项目准备阶段的主要工作任务
项目的建设周期分为:项目策划和决策、项目准备、项目实施、项目竣工验收和总结评价等四个阶段。
地震安全工程项目策划和决策阶段的主要工作是规划、项目建议书以及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及其相关报批工作。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通过审批并列入年度投资计划后,标志着地震安全工程项目顺利完成了项目策划和决策阶段的全部工作,将开展项目准备阶段的工作。
项目准备阶段的工作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项目实施的成败及能否高效率地达到预期目标,主要工作包括:
(一)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以及年度投资安排,进一步调整细化项目的总体进度计划。
(二)明确勘察设计的范围和设计深度,编制设计任务书。设计任务书由建筑工程内容与专业技术内容两个部分组成。
(三)选择有信誉和合格资质的勘察设计单位进行勘察、设计,签订设计合同并进行合同管理。
(四)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有关设计文件的审批工作。包括:城市规划、消防、初步设计与概算、施工图审查等审批环节。
(五)落实建设用地,办理土地征用、拆迁补偿及施工场地的平整等工作。
(六)组织开展设备采购与工程施工招标及评标等工作,择优选定合格的承包商并签订合同。
(七)选派合格的现场代表,并选定适宜的工程监理机构。
二、项目准备阶段的工作任务的划分
由于地震安全工程项目既是《云南省防震减灾“十一五”规划》确定的 “十一五”重点项目,又被纳入“云南省全面加强预防和处置地震灾害能力建设10项重大措施”,所以必须严格执行“10项重大措施”的相关管理办法。
根据我局相关处室的职能分工以及地震安全工程项目构成情况,在延续项目策划和决策阶段工作的基础上,将项目准备阶段的工作任务划分如下:
(一)计划财务部门的工作任务
1.负责完成地震安全工程项目第五分项 “昆明防震减灾技术试验基地建设”在项目准备阶段的各项工作;
2.按照职能分工,在业务处室完成并提交各分项“设计任务书”的前提下,组织完成相关建筑工程的“集成设计”,并统筹协调办理有关设计文件的审批工作。
3.按照《云南省地震局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法》的规定,承担云南省地震局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履行与地震安全工程项目有关的建设工程招标管理职能。
4.按照《云南省地震局物资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承担云南省地震局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工作,履行地震安全工程项目有关的设备采购管理职能。
(二)监测预报部门的工作任务
1.负责完成地震安全工程项目第一分项“云南‘三江’水电开发区地震监测台网中心建设” 、第二分项 “国家川滇地震预报实验场重点监视防御区综合观测站建设”在项目准备阶段的各项工作,具体包括:
(1)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以及年度投资安排,进一步细化所负责分项目的进度计划;
(2)针对所负责分项目的具体情况,推荐我局相关专家参与完成该分项目专业技术内容的初步设计与施工图设计工作。此项工作必须于2009年6月9日前完成。
(3)明确所负责分项目的勘察设计范围和设计深度,组织编制和审查设计任务书。设计任务书由建筑工程内容与专业技术内容两个部分组成。此项工作必须于2009年6月14日前完成,并将设计任务书(建筑工程内容)提交计划财务部门。设计任务书(建筑工程内容)编制说明详见附件1。
(4)落实所负责的分项目的建设用地,办理土地征用手续。
(5)按照《云南省地震局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法》的规定,参与所负责分项目的设计、监理、施工招标工作与合同签订的全过程,并进行合同管理。
(6)按照《云南省地震局物资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参与所负责分项目的设备采购工作与合同签订的全过程,并进行合同管理。
2.全面承担所负责的分项目在项目准备阶段的控制、监督、协调、服务与信息统计工作。
(三)震灾防御部门的工作任务
负责完成地震安全工程项目第四分项“昆明地震安全示范工程”在项目准备阶段的各项工作。
1.负责完成地震安全工程项目第四分项“昆明地震安全示范工程”在项目准备阶段的各项工作,具体包括:
(1)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以及年度投资安排,进一步细化所负责分项目的进度计划;
(2)针对所负责分项目的具体情况,推荐我局相关专家参与完成该分项目专业技术内容的初步设计与施工图设计工作。此项工作必须于2009年6月5日前完成。
(3)明确所负责的分项目的勘察设计范围和设计深度,组织编制和审查设计任务书。设计任务书由建筑工程内容与专业技术内容两个部分组成。此项工作必须于2009年6月14日前完成并将设计任务书(建筑工程内容)提交计划财务部门。设计任务书(建筑工程内容)编制说明详见附件1。
(4)落实所负责的分项目的建设用地,办理土地征用手续。
(5)按照《云南省地震局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法》的规定,参与所负责分项目的设计、监理、施工招标工作与合同签订的全过程,并进行合同管理。
(6)按照《云南省地震局物资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参与所负责分项目的设备采购工作与合同签订的全过程,并进行合同管理。
2.全面承担所负责的分项目在项目准备阶段的控制、监督、协调、服务与信息统计工作。
(四)应急救援部门的工作任务
负责完成地震安全工程项目第三分项“高原山区地震应急救援保障与训练技术系统建设” 在项目准备阶段的各项工作。
1.负责完成地震安全工程项目第三分项“高原山区地震应急救援保障与训练技术系统建设”在项目准备阶段的各项工作,具体包括:
(1)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以及年度投资安排,进一步细化所负责分项目的进度计划;
(2)针对所负责分项目的具体情况,推荐我局相关专家参与完成该分项目专业技术内容的初步设计与施工图设计工作。此项工作必须于2009年6月5日前完成。
(3)明确所负责的分项目的勘察设计范围和设计深度,组织编制和审查设计任务书。设计任务书由建筑工程内容与专业技术内容两个部分组成。此项工作必须于2009年6月14日前完成并将设计任务书(建筑工程内容)提交计划财务部门。设计任务书(建筑工程内容)编制说明详见附件1。
(4)落实所负责的分项目的建设用地,办理土地征用手续。
(5)按照《云南省地震局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法》的规定,参与所负责分项目的设计、监理、施工招标工作与合同签订的全过程,并进行合同管理。
(6)按照《云南省地震局物资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参与所负责分项目的设备采购工作与合同签订的全过程,并进行合同管理。
2.全面承担所负责的分项目在项目准备阶段的控制、监督、协调、服务与信息统计工作。
三、项目准备阶段的进度与资金安排
按照可研批复,地震安全工程项目建设工期为3年,即2009年1月至2011年12月。2009年度的进度计划是完成项目准备阶段的基础性工作,为项目的全面实施奠定良好基础。
(一)2009年度具体计划如下:
2009年1月-2009年4月:前期准备、场址勘选;
2009年4月-2009年7月:初步设计、项目概算编制及审批;
2009年7月-2009年11月:施工图设计及审查;
2009年10月-2009年12月:项目主体工程与基地室外配套工程的招标工作;
2009年11月-2009年12月:项目主要设备比选。
(二)2009年度投资估算
本年度的投资估算为668.20万元,占投资估算的10%,其中建筑工程费用122.6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545.57万元。由于我局过去数年中已完成了很多相关前期工作的内容,并垫付了相应的费用。按照规定,垫付的前期工作经费可以在投资落实后归帐,具体归帐的金额需作专门分析与测算。
四、关于设计单位的选择及其设计工作内容的界定
由于地震安全工程项目建设投资中的建筑工程费用与设备费用(含购置及安装费用)几乎持平,即建筑工程费用与专业技术系统投资几乎持平。地震安全工程项目建筑工程的设计工作以设计单位为主,而项目专业技术系统的设计与论证工作均以我局相关专家与工作人员为主。鉴于上述情况,2009年5月8日局长办公会议决定,采用整体委托的方式,将地震安全工程项目的设计工作整体委托给设计单位。设计单位获得全部设计费用收入,同时设计单位有偿聘请我局相关专家参与完成项目的专业技术系统的设计工作。
二○○九年六月一日
附件1 :设计任务书(建筑工程内容)编制说明
设计任务书(建筑工程部分)的编制说明 一、编制设计任务书(建筑工程部分)的目的 (一)编制内容完整规范、要求明确具体的设计任务书(建筑工程部分)是确保“云南地震安全工程” 项目的建筑工程设计工作高效开展的必要措施之一。 (二)设计任务书(建筑工程部分)是业主对项目建筑工程设计提出的要求,是开展建筑工程设计的主要依据,将作为《建筑工程设计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三)设计任务书(建筑工程部分)是检查建筑工程设计单位工作进度的依据,是审查验收建筑工程设计成果的重要依据。 二、设计任务书(建筑工程部分)的编制依据 (一) “云南省全面加强预防和处置地震灾害能力建设10项重大措施”的相关管理规定; (二)已批准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相关章节); (三)《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3年版); 三、设计任务书(建筑工程部分)的主要内容 根据“云南地震安全工程”的具体特点,在已批准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相关章节的基础上进行细化,设计任务书(建筑工程部分)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 (一)设计项目名称、建设地点; (二)工程设计的规模和项目组成; (三)项目建筑工程的使用要求或生产工艺要求; (1)建筑使用功能与面积指标进一步明确; (2)根据使用功能,提出对通风、采光、温度湿度控制方面的特殊要求进一步明确; (3)在安装布置特殊设备与装备的房间或区域,对建筑结构承重荷载的特殊要求; (4)对吊装大中型设备在建筑内预留洞口位置与尺寸的要求。大中型设备运行维护对建筑净空尺寸的要求; (5)对某一功能房间或区域特殊的消防要求进一步明确; (6)对某一功能房间或区域特殊的防盗监控要求; (7)根据项目的专业技术系统设计,提出专业设备在各功能房间或区域的布置方案,为供配电负荷、等级的确定提供依据。 (8)对某一功能房间或区域特殊的信息通讯要求; (9)对某一功能房间或区域特殊的防雷要求; (10)对某一功能房间或区域特殊的交通及运输要求进一步明确; (四)项目的建设标准及投资; (1)建筑工程的建设标准,如:机房的建设等级与类别,所采用的有特殊要求的规范。 (2)限额设计的具体要求,如:初步设计总投资概算限额、施工图设计总投资预算限额、土建工程平均造价限额、安装工程平均造价限额、装修工程平均造价限额等。 (五)建筑室内装修方面要求; (1)普通业务工作用房的装修要求,墙、地、顶、门窗以及隔断的材料和规格要求; (2)特殊业务工作用房(含机房)的装修要求,墙、地、顶、门窗以及隔断的材料和规格要求; (六)对建筑工程设计工作进度及成果交付的要求。 (1)对建筑工程设计工作进度要求,如: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的完成时间要求、施工图设计与预算编制的完成时间要求等。 (2)对建筑工程设计成果的交付时间、数量、类型、规格等方面的要求。 (七)其他需要明确的要求 四、在编制完成的设计任务书(建筑工程部分)上注明日期并加盖编制单位与部门的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