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州、市地震局(防震减灾局):
根据《云南省强震动台站管理规定(试行)》(云震防发[2009]99号)精神,决定开展2009年度云南省强震台站质量管理评比工作。评比工作将对加强州县强震动台站运维管理、提高观测记录质量、确保强震动台站安全、连续、可靠运行,交流经验、鼓励先进、促进市县强震台站管理工作具有积极的作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单位
昭通市防震减灾局、红河州地震局、曲靖市地震局、玉溪市防震减灾局、大理州地震局、怒江州地震局、迪庆州防震减灾局、丽江市地震局、西双版纳州地震局和普洱市地震局等10家。
二、参会人员
参评单位分管强震台站管理的局领导1人、具体负责强震台站管理的技术人员1人。
三、参评材料
1.各参评单位提交书面强震动台站管理年度总结。
2.总结按照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任务进行陈述。
3.参评州、市地震局负责推荐工作突出的1个县级地震局和2个先进个人。总结材料中应包括先进县级地震局工作和先进个人工作陈述。
4.评选集体奖的单位请注明完成人排序。
5.书面总结材料请于2009年12月11日前上报云南省地震局震害防御处,同时将电子版上传FTP:震害防御处/上传文件。
四、评审组:
由各参评州、市地震局在参会人员中推荐1人为评委,与省地震局专家共同组成评审组。州、市地震局评委请在参会人员回执中注明。
五、评审方式:
各参评单位代表作PPT报告,报告应包括推荐的先进县级地震部门和先进个人工作陈述,报告时间不超过15分钟。由专家组有记名评分,按高低排序得出评比结果,报局党组审定,进行公示。
六、评比结果:
州、市级集体一等奖1名,二等奖1名、三等奖1名,优秀奖2名;县级地震部门集体奖3名;先进个人5名。按照云南省地震局奖励办法给予奖励。
七、评比时间、地点:
会期2天,2009年12月17日-18日。17日报到,18日上午8:30评比,地点:省地震局三楼报告厅。
八、参会人员回执请于2009年12月14日前发传真至云南省地震局震害防御处。电话/传真:0871-5747086,联系人:晏萌、谢巍。
附件:参会人员(含评委)回执
二○○九年十二月二日
附件
参会人员(含评委)回执
单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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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性别 |
职务 |
评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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