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今年1月开始执行《云南省地震局人事管理暂行办法》,实行人事工作例会制度。人事工作例会每月一次,参加人员为人事教育处全体工作人员、各单位人事专岗人员及需列席会议人员,会议主要任务是研究政策、沟通情况、规范程序,最终形成良好的人事工作运行机制。
截止2010年3月,我局已成功召开3次例会,学习研究了有关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和增加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一个月基本工资额度发放等云南省政策,研究讨论了有关产假的规定、享受探亲假范围的界定等,明确了单位和个人奖金审核、岗位(职务)变动工资审批、转正定级、年度考核、退休手续等有关人事工作考核达标事项,规范了相关程序。
在第三次例会上,皇甫局长亲自到会场作了视察,并且对全局组织人事干部提出了要注重“形象、原则、程序、沟通、责任”的十字要求。即一要树形象:要重品行、讲正气、讲原则,树立良好的作风和特有的气质;二要讲原则:要研究政策、掌握原则,注意把握事物的边界控制点。一旦突破原则,其代价就是透支管理成本甚至政治成本;三要重程序:工作顺序不能颠倒,过程不能省略,程序必须到位,要依法办事;四要多沟通:要及时互通情况,反馈问题,具体研究,妥善安排。这一环节直接影响政策、措施的执行力度;五要负责任:要树立责任意识,要有以人为本的服务意识、甘为人梯的工作风范,为广大干部职工做好服务。

认真研究

全神贯注

解辉处长主持会议

皇甫局长视察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