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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玉树7.1级地震灾情(四)
2010-04-18 11:37:43.0 来源: 应急救援处 作者:    点击次数: 214   【     

据青海省玉树抗震救灾指挥部417日报告,截至17下午5时,玉树地震共造成1484人遇难,312人失踪,12088人受伤,其中1394人重伤。参与抗震救灾的解放军、武警官兵达 1.1万余人。

截至1720时,

电力:玉树灾区已全面实现应急供电保障,所有临时指挥部门和受灾群众安置点都实现了照明,供电压力最大的玉树机场也结束了发电机供电的局面,灾区应急保电能力逐步增强。

交通:前往玉树灾区的道路基本畅通,不影响救灾物资的运输。

供水:灾区现在还没有自来水供应。

卫生防疫: 17日,青海省卫生部门已着手开展卫生防疫工作,积极防控灾区鼠疫和其他传染病发生流行。

灾情特点

发地震地点靠近城镇。此次地震震中位于玉树县城附近,现场工作队初步分析,发震断层通过玉树县城是造成城区房屋严重破坏的主要原因,烈度达到度,对城镇房屋、基础设施和生命线工程造成严重破坏,供电、通讯一度中断。

  (2)灾区设防薄弱,土木结构房屋破坏严重。由于当地经济发展水平较低,灾区房屋结构类型以土木、砖木结构为主,抗震性能差,毁坏严重。

  (3) 地形效应和构造效应明显。灾区居民点的分布与发震构造方向一致,因此造成破坏较大,沿江、沿河谷地带房屋震害破坏严重。

(4) 灾区环境恶劣,救灾难度大。地震发生在高原山区,地形复杂,环境恶劣,交通困难,抢险救援人员出现不同程度高原反应,加大了救灾难度。

国家相关救助政策

    灾民及三孤人员补助办法已确定。死亡人员家属抚恤补助:按每人8000元的标准执行,国家财政负担5000元,青海省自筹3000元。

    灾区群众生活补助:自受灾之日起,每人每天补助15元、1斤粮食,补助金由国家财政承担10元,青海省自筹5元。暂定补助期限为3个月。

  移民就近转移补助金:一次性向每位转移人员提供补助资金150元。

  灾区三孤人员补助:对于孤儿、孤老、孤残人员每人每月补助1000元,国家财政负担600元,青海省自筹400元。孤儿补助至18岁;孤老补助至离世;孤残人员根据残疾状况具体确定补助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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