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阳光政府”四项制度是指:重大决策听证、重要事项公示、重点工作通报、政务信息查询。
推行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可增强行政决策的透明度和社会公众参与度,实行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
实施重要事项公示,就是要对重大事项进行决策时和决策后的实施过程中,通过有效途径及时向社会进行公示,向社会公开行政机关实施的,涉及公共利益、群众切身利益以及社会公众普遍关心的问题等方面的重要事项,并认真吸收、听取群众对公示内容的反馈意见。
实行重点工作通报的目的,就是要让社会各界充分了解并监督政府及其部门已经、正在和即将开展的重点工作,推动各项工作部署的执行有力和落实到位。
实行政务信息查询制度的目的,就是通过丰富和完善各种政务信息查询平台,及时、高效地满足社会公众对政务信息的多样化要求,最大限度地保证民众的知情权,提高政府的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