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根据云南省地震局《关于开展全省地震监测工作检查的通知》精神,石屏县地震局领导高度重视,根据检查内容和具体要求,结合本县地震监测工作实际,明确由地震台台长丁和平全面负责抓好落实,做好自检自查过程中各个环节的工作。
检查工作采取到现场或通过网络等方式进行,在检查中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分别对安装于地震台的前兆、测震,4个乡镇的强震和位于办公楼内的信息节点等观测仪器和设备进行全面详细的检查,并按要求做好检查记录和相关资料的报寄工作。为保证汛期地震监测仪器安全稳定运行,在检查的同时还对观测点周围环境安全隐患进行了排查。
通过严格的自检自查后,查找出了存在的问题,完成了《石屏县地震局地震监测工作自检自查报告》,提出了改进措施,并向上级业务部门提出了建议和请求。
长期以来,石屏县地震局工作人员一直坚持每天通过网络和到现场对各种仪器和设备的工作状况进行检查,并认真填写《石屏县地震局地震监测仪器及设备运行检查登记表》等资料,一但发现仪器或设备出现问题,均能及时与主管部门或相关人员联系,并想方设法排除故障恢复仪器运行,从而为我县地震监测工作的顺利开展作出了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