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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震发法[2001]123号
关于印发"云南省地震局法制宣传教育
第四个五年规划"的通知
各地、州、市地震局(办),局属各单位:
中共中央、国务院和中共云南省委、省政府近期相继下发了"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个五年规划"的通知,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和云南省委、省政府的文件精神以及中国地震局制定的《地震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四个五年规划》,结合我局实际,制定了《云南省地震局法制宣传教育第四个五年规划》(以下简称"四五"普法规划),经局"四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各地、州、市地震局(办)结合本地区具体情况,制定本单位法制宣传教育第四个五年规划,并报省地震局法规处备案。 二00一年七月二日
主题词:地震 法制 宣传 规划 通知
抄送:中国地震局法规司,省委宣传部
云南省地震局办公室 2001年7月3日印发
打字: 校对: (共印4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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